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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全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
平台:华文会计继续教育 来源:安徽会计网 时间:2024年2月16日 阅读量:97685次 |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度
全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促进大中型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财政部2024年继续在全国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为做好我市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类别
我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培训对象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财务总监)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市直单位经推荐的财务负责人等。
2024年我市核定的参训人数为34人,分两类培训,一类是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市直单位财务负责人共8人,脱产培训2周;二类是其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6人,脱产培训1周。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类两周班培训分二期,集中安排在6、7月份,培训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其中6月份安排是厦门行政事业班(2人),7月份是厦门国企班(6人);二类一周班培训(26人),安排在11月份,培训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内容涵盖宏观战略、商业模式、企业管理与管理会计前沿知识、金融市场变化及风险防范、战略决策、内部流程梳理与控制、法律风险防范、人文管理等。
三、培训组织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我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发布全市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分配参训人员名额(见附表1、2、3),安排好参训批次和时间,做好参训人员推荐和报送工作。
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时间准时参训,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并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如参训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则视同完成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相关要求
(一)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费用由财政部负担;住宿费、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二)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6月2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表4)报合肥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电话:0551-63532225
附件:
1.2024年总会师素质提升工程行政事业类培训名额分配及培训时间表
2.2024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一类名额分配及培训时间表
3.2024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二类名额分配及培训时间表
4.2024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参训人员报名表
合肥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通知附表20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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