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的考生可按照云浮市财政局(网址:http://czj.yunfu.gov.cn/→点击“公告栏”)公布的“云浮市2024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现场受理时间、地址一览表”要求,于2024年6月19日-30日(不含节假日)期间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培训委托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1.《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有填报工作单位的,须单位初审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原件。
2.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和学习(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持有国外学习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习认证报告原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委托他人送审的,须提交培训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