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和《河南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会〔2014〕39号)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我市决定更换新版会计继续教育证。
一、组织实施
全市换证工作在市财政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市财政局负责市直(不含浉河区、平桥区)的换证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换证工作。
二、换证范围
全市范围内持有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2024年已取得蓝色新版会计继续教育证的不需更换。
三、换证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2024年6月6日开始,2024年6月30日截止。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初级人员,需重新考试取得会计继续教育证。
四、换证办法
信阳市范围内已取得有效会计继续教育证的会计初级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继续教育证和相关证书(学习、职称)原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换证。
本次换证后,“发证日期”为新证书的换证时间。“首次发证时间”,为会计人员首次领取会计继续教育证的时间。在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应更换新的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未完成2020年(含2020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应通过“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补齐未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方可换证。对202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请各位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务必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换证以后,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到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六、市直及各县区换证地点、联系方式
辖区 |
联系电话 |
发证机关 |
换证地点 |
信阳市 |
6699065、6369917 |
信阳市财政局 |
信阳行政服务中心(羊山新区新七大道百花园西) |
浉河区 |
6312735 |
浉河区财政局 |
浉河区财政局会计股(浉河区人防胡同2号) |
平桥区 |
3562021 |
平桥区财政局 |
平桥区财政局会计股(平桥区世纪广场对面) |
罗山县 |
2175978 |
罗山县财政局 |
罗山县财政局会计股(罗山县行政路) |
光山县 |
8856056 |
光山县财政局 |
光山县财政局会计股(光山县正大街) |
潢川县 |
5528616 |
潢川县财政局 |
潢川县财政局会计股(潢川县跃进东路) |
商城县 |
7956668 |
商城县财政局 |
商城县财政局会计股(商城县文体广场旁) |
新县 |
2980503 |
新县财政局 |
新县财政局会计股(新县黄河路) |
息县 |
5935035 |
息县财政局 |
息县财政局会计股(息县政府路) |
淮滨县 |
7775612 |
淮滨县财政局 |
淮滨县财政局会计股(淮滨县淮河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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