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
吉财会函[2019]439号
关于组织我省高级会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规定,为提升我省高级会计人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辐射和领头雁作用,现决定组织一期100名高级会计人才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形势与供给侧改革;互联网与模式创新;管理会计的最新发展;投资心理与行为金融等。
二、培训对象
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省正(副)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省内控、政府会计准则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优秀干部及优秀学员等。
三、学习时间和地点
学习时间:6月1-3日,全天授课。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5月31日报到,报到地点:1号公寓楼注册中心。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高级会计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用中列支。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规定处理。学院宿费220元/天,自助餐120元/天。
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报到日预交费,培训结束按实结算。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0日,额满为止。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吉林省会计网报名,报名时点击“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进入网上报名,学习类型选择“面授教育”栏目下的“高级会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上海)”。同时填写“吉林省高级会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发送到781493901@qq.com。省财政厅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学习。
六、其它事项
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及培训名额,凡已经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按时报到,参加全程培训学习。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请在5月20日前电话通知或通过电子信箱留言省财政厅会计处,以便调整。联系电话:0431—88550932;电子信箱:781493901@qq.com。
附:吉林省高级会计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海)报名表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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