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持有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财政局颁发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市区会计人员。
学习时间:预计于2024年8月10日开始办理。
报名方式:老学员凭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新学员自行注册后登录报名即可。
支付方式:登录成功后,选择学习卡支付,学习卡充值成功后即可开始学习。
网上考试:学满规定的学时(90学分)后参加网上考试,60分及格,考试次数为三次。
打印成绩单:考试通过后打印成绩单即可,不需要到财政局盖章,相关记录信息直接计入诚信档案。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9〕5号)精神,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养,促进我市大中型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苏财会〔2019〕14号)统一部署,定于6月份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24年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将安排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财务分析决策与支持、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管理会计—框架与创新、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课程(课程或有微调,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三、学习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9日(21日全天报到,22日上午8:30开始上课)。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报到地点在1号公寓楼注册中心。 四、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其他培训费用由财政部专项经费补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食宿费标准:住宿,220元/人/天(单间或标间双住);自助餐,120元/人/天。学院将根据当期公寓资源情况,安排单间公寓或标间公寓。如当期学院公寓不足,学院将统一协调院外住宿或举办移动课堂,请学员配合组织安排。 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报到日预交费,培训结束按实结算。 五、考核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请假或缺勤超课时,不予颁发培训证书。请公务员携带公务员培训证书。 六、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拟参训人员接本通知后,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报南通市财政局会计处,额满为止。联系人:李露;联系电话:0513-85594127。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可于6月21日下午1点40在国际大厦前门统一乘坐大巴集中前往,也可自行前往。自行前往的学员请在报名时说明。 2.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及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全程培训。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请提前7天告知,以便后续协调。 3.学院为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恕不接待家属及随行人员,非培训班学员不得进入教室听课。 4.学院学员公寓有独立卫生间,配备一次性洗漱用品。房间有免费宽带网络,根据学习及工作需要,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 5.学院有丰富的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保龄球、健身房、游泳馆等),培训期间将组织文体活动,建议大家携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6.联系人:杨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021-69768000-68074;姚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021-69768000-68168;李露,南通市财政局会计处,15190863069。 附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交通指南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