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会计法》、《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川财会〔2019〕20号)的有关规定, 2024年绵阳市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属绵阳市财政局管理的所有持证会计人员(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发证机关为绵阳市财政局)。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第2号、第6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60-90学分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60-90学分以上。
三、学习方式
(一)会计人员可参加本文件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财会〔2019〕8号)文件规定,凡参加了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且成绩80分及以上的会计初级人员可减免今年继续教育培训12个学时,获奖的会计初级人员可免于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会计人员具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四章中所列其他可免试条件,也可免于参加培训。
(四)会计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四、网络培训机构
(一)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
(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http://ce.esnai.net/c/accmianyang)
(三)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有意愿开展绵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机构可在通知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我局法规会计科联系。
五、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后,请于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持相关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到绵阳市财政局法规会计科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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