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员结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根据《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东财会〔2019〕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市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中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 市属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中央、省驻东营企业(单位)。
二、选拔对象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注册会计师,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等从事财务会计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习。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事财会教学科研工作10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身体健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在会计教学岗位任教)、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1、申报。报名人员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24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复核,县区(开发区)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复核,油田申报人员经油田组织部复核。
各上级主管部门按《材料报送清单》(附件3)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一并报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6月10日。
报送地点:东营市财政局会计科903室(府前大街122号)
报名人员应登录东营会计信息网(http://dykjxxw.dongying.gov.cn/)--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2、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行集中考试,时间暂定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闭卷。范围为财经管理综合知识、财务会计实务、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英语等。
3、答辩。笔试结束后,由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答辩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东营市财政局、东营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通知考生本人。答辩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5分钟。主要考察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等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答辩安排在笔试后的第一或第二个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答辩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答辩三项成绩合计(笔试占40%、资料审核占20%、答辩占40%),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选拔培养人选,在东营市财政局、东营会计信息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第一期)拟选拔40人,其中企业30人左右。
五、培养方式
我市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以财政部所属的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养基地。培养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周期为2年。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养基地进行考试。每年两次,一次一周左右。
2、跟踪培养。由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要定期参与专属论坛讨论,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同时,参与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调研工作。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3、平台培养。利用东营会计信息网等信息化载体,建立学员学习、研究、实践、交流的管理会计应用信息平台,引导学员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考核管理
1、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养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周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2、市财政局负责学员的全面考核,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养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
3、对于违反考勤规定、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不合格,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不参加相关调研活动的学员,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4、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颁发“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毕业证书”。
七、培养经费
市财政局承担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学习、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等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食宿、交通费用。
联系电话:8332772、8319567
电子邮箱:dykjk8332772@126.com
附件:
1、2024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申请表
2、2024年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
3、报送材料清单
东营市财政局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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