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 山西三和天誉财税有限公司
2. 太原联兴会计记账有限公司
3. 山西广汇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 太原中恒永信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5. 太原市宇宏记账有限公司
6. 太原市文化局机关及部分直属机构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被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包括: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二)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违规使用财政票据以及政府采购领域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小金库”治理等纳入检查范围。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应对被查单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大财税政策进行综合监督。
三、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事实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举报电话:0351-4124616
举报邮箱:tyczjjdj@sina.com
太原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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