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发布平台:华文临沧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 政策来源:临沧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0日 | 阅读量:12860次

为规范临沧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结合临沧市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适用对象

1. 临沧市辖区内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 临沧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3. 2025年从省外、市外调入临沧市的会计从业人员,需按本地政策完成继续教育。

二、2026年继续教育核心要求

学分标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有效期: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仅限当年有效,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前置条件:所有会计人员需先完成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方可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三、学习方式与学分认定

1. 线上网络学习:通过云南省财政厅认可的继续教育平台完成课程学习、考试,自动认定学分;

2.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通过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任一科目,折算90学分;

3. 学历教育: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凭合格成绩单折算对应学分;

4. 线下培训:参加临沧市财政局备案的线下会计专业培训,按学时认定学分。

四、办理时间与流程

办理周期:2026年1月1日 - 2026年12月31日;

1.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2. 选择官方认可的学习平台完成课程学习;

3. 学分自动上传至财政系统,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4. 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通过平台完成往年度补学。

五、临沧市各区县服务指引

区县名称 咨询服务方向 政策对接部门
临翔区 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调转咨询 临翔区财政局会计股
凤庆县 补学指导、职称报考咨询 凤庆县财政局
云县 继续教育学分审核、信息变更 云县财政局
永德县 会计调转、信息采集指导 永德县财政局
镇康县 继续教育学习流程指导 镇康县财政局
双江县 初级会计报考、继续教育咨询 双江县财政局
耿马县 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 耿马县财政局
沧源县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 沧源县财政局

六、重要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影响会计资格登记、职称考试报名、岗位聘用等事项;

2. 会计人员信息发生工作单位、学历、职称变更的,需及时在管理平台更新信息;

3. 跨省、跨市调转会计人员,需先完成调出地继续教育,再办理调转手续;

4. 学习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学分审核问题,可联系官方服务渠道获取指导。

七、合规声明

本平台仅提供临沧市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职称报考的咨询指导服务,非财政官方平台;所有业务结果以当地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平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组织考试、不伪造学分、不作出任何效果承诺。

临沧市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解读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