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9〕18号)、《云南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19〕47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初级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48号)相关规定,为做好会计初级人员的管理工作,决定对全州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登记
(一)范围
1.2024年1月1日前在大理州辖区内取得的有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2.2024年12月31日前从外省(市、区)已经转入大理州的有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二)提供材料
1.现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原件。
2.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2020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登记或换证的,需提供2024年—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的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累计学满96学分,且成绩合格,参加2019—2020年网络学习的还需提供本人学习卡),方可进行补换证。
2020年已参加过继续教育登记或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取得继续教育的,按照每年度不少于90学分的标准,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可以证明2024年、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以下材料:
办理时间
1.全州办理时间从2024年4月11日统一开始,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州级办理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2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全县统一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办理时间,并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四)培训地点
全州的持证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
其它事宜
1.凡2024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辖区内办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持证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和2024年、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有效证明材料,到发证机关或最终调入地财政部门指定办证机构办理。
2.各级财政部门在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需及时变更、补充持证人员信息,包括在系统中变更注册日期、档案号码、补充个人照片等。具体操作规程随后下发。
3.2024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会计人员,不需参加2024年的继续教育登记。
4.自2024年4月1日起,需要购买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的会计人员,可登录云南财政会计行业网(http://acc.ynf.gov.cn:7001)进行流程查询、网络缴费、购买,联系电话:0871—63638258,63638259。完成网络继续教育的打印成绩单到相应的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需要开手工发票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
5.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进行登记的有效持证人员信息,并提供社会查询。连续两次未参加继续教育登记者,需重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新证。
6、州财政局统一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大理州继续教育办理地址和电话;
2、会计继续教育证继续教育集中办理登记表。
大理州继续教育办理地址和电话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办理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大理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大理市榆华路19号 0872-2282055
漾濞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苍山西镇苍山中路68号 0872一7524823
祥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窗口 龙岗路1号 0872—3125748,3125758
宾川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宾川县金牛镇侨乡路北片区 0872-7141835
弥渡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弥渡县弥城镇中和路31号 0872-8161201
南涧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159号 0872-8523442
巍山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巍城西路304号 0872—6122874
永平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 0872-6525344
云龙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诺邓镇人民路50号 0872一5521475
洱源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7号 0872—5122270
剑川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剑川县金华镇北营巷7号 0872-4524710
鹤庆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鹤阳西路28号 0872—4132841
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大理州财政局龙山行政办公区 0872-2316229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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