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我省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继续教育。
《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发布)
核心要求: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学员可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学分要求,包括网络学习、面授培训、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等,其中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结合山东省本地企业特点,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特别增加了山东省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流程、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要点等本地化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重点涵盖山东省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特色要求。
各市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如青岛市侧重港口企业会计核算、烟台市侧重外贸企业会计实务、潍坊市侧重制造业成本核算等地域特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1.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须从所在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山东省认可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分别是: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财经大学、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中央驻鲁单位、省属和各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经所在地市财政局同意,可自行组织学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
3.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由各市、县(区)财政局进行统一登记。
3. 中央驻鲁单位、省属和各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面授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属地原则向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培训通知及课程安排等证明材料。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及“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的,由学员在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
2. 市中区:企业学员需补充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学习;
3. 历城区:信息采集可线下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 黄岛区:港口企业需补充物流会计核算课程;
3. 城阳区:日韩资企业会计实务为特色课程。
2. 福山区:制造业成本核算专项学习;
3. 龙口市:信息采集截止时间比其他区县晚15天。
2. 寿光市: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专项学习;
3. 诸城市: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专题。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 加强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学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申请。
(三)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
重要提醒:超过3年不参加信息采集,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50岁以上会计人员也需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将影响后续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登记等事项。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6日
山东省202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5年12月,考试时间为2026年5月。报名条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
山东省初级会计考试特色:
1. 考点覆盖全省16地市,济南、青岛考点数量最多;
2.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3. 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年有效;
4. 我们提供山东省本地化备考资料,包括历年真题、模拟题库、考点精讲视频等。
山东省202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考试时间为2026年9月。报名条件需满足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 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博士学位:无需工作年限;
6. 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需工作年限。
山东省中级会计考试特色: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我们提供山东省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计划表、本地名师直播课程、考前冲刺密训等服务。
山东省202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6年1月,考试时间为2026年5月。考试通过后需参加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重点关注:
1. 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需提供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
2. 工作业绩需体现山东省本地企业特色;
3. 论文发表需在山东省财政厅认可的期刊上;
4. 我们提供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全程指导服务。
1. 继续教育代学服务:200元/年/人(含课程、考试、学分登记)
2. 信息采集协办:100元/人次(含材料审核、系统填报、审核跟踪)
3. 职称考试辅导:初级800元、中级1500元、高级3000元(含教材、网课、题库、答疑)
4. 补学服务:按年限收费,1-3年200元/年,4-10年260元/年
5. 发票申请: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税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