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曲靖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流程指南
一、2026年曲靖会计继续教育核心政策说明
2026年云南省曲靖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次继教工作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及云南省财政厅最新通知要求执行,学习周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将无法补学(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至属地财政局)。
1.1 培训对象
本次继续教育覆盖曲靖市全域会计从业人员,具体包括:
- 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
- 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出纳、记账、核算、审计等岗位)
- 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会计从业人员
1.2 学分要求
| 课程类型 | 学分要求 | 学习内容 | 考核方式 |
|---|---|---|---|
| 专业科目 |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税费申报实务、财务管理等 | 课程学习+章节测验+结业考试(60分合格) | |
| 公需科目 |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 | 课程学习+在线答题(50分合格) |
1.3 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后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最新规定,未按要求完成2026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面临以下影响:
-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不予通过
- 无法报名参加2027年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
- 影响会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及评优评先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将纳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
- 企业会计人员可能影响会计从业备案登记
二、曲靖市各区县继续教育特色要求
曲靖市下辖9个区县(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师宗县、陆良县),在统一政策框架下,部分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差异化要求:
2.1 麒麟区
作为曲靖市主城区,麒麟区对企业类会计人员额外要求学习《曲靖市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解读》专题课程(计10学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需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计8学分)。继教成绩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传,逾期需到区财政局现场核验。
2.2 宣威市
宣威市针对煤炭行业会计人员增设《煤炭企业特殊财税处理》专项课程(计12学分),且支持团体报名(3人及以上享8折优惠,5人及以上享5折优惠),团体报名需统一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2.3 会泽县/富源县
会泽县、富源县对乡村振兴相关企业会计人员提供《涉农企业财税处理》免费课程(计15学分),可抵扣专业科目学分。线下学习点设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每月15日开展集中面授(需提前3天预约)。
2.4 罗平县/陆良县/师宗县
三县针对农业企业会计人员增设《农产品加工企业财税实务》专题课程(计10学分),补学往年继教课程需提交《补学申请表》及工作证明,补学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2023-2025年)。
2.5 沾益区/马龙区
两区推行"继教+实操"融合模式,完成线上继教后可免费参加1次线下实操培训(发票开具、账务处理等),培训地点分别设在沾益区会计服务中心、马龙区职业技术学校。
三、曲靖会计继续教育全流程操作指南
2026年曲靖会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学习模式,核心流程包括报名、购课、学习、考核、成绩查询、发票申请六大环节,全程可通过云南省财政厅官网或授权网校完成:
3.1 官方报名入口
曲靖市会计人员需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 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 → 在线服务 → 会计管理 → 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 曲靖市财政局会计专栏:http://czt.yn.gov.cn/qjczj/ → 继教报名入口
- 授权网校直报:东奥会计在线、正保会计网校、高顿教育等(详见页脚网校列表)
3.2 课程购买与费用标准
2026年曲靖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统一为60元/人/年(含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支持以下优惠政策:
- 团体报名:3人及以上享8折(48元/人),5人及以上享5折(30元/人)
- 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会计人员可凭证明申请免费学习
- 补学往年课程:2023-2025年课程按原价60元/年收取,不享受团购优惠
支付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转账需备注"曲靖继教+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后即时开通学习权限。
3.3 学习与考核流程
- 登录学习平台后,完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会计人员编号等),系统自动匹配属地继教要求
- 选择课程:专业科目需从系统推荐的曲靖本地课程中选择(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需从云南省人社厅指定平台学习
- 课程学习:视频课程需完整观看(不可快进),每章节结束后需完成随堂测验(正确率≥60%方可进入下一章节)
- 结业考核:专业科目需参加在线结业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可补考2次);公需科目完成在线答题即可
- 成绩上传:考核合格后,系统自动将成绩上传至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T+1个工作日)
3.4 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打印
完成全部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及打印成绩:
- 成绩查询入口:https://czt.yn.gov.cn/czkjgl/ → 会计人员信息查询 → 继续教育记录
- 合格证打印: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打印合格证",建议保存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存档(部分单位需提交纸质版)
- 查询异常处理:若成绩上传延迟超过3个工作日,可联系曲靖市财政局会计科(0874-3123456)或授权网校客服
3.5 发票申请
需要报销的会计人员可在缴费后30天内申请发票:
-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培训费),不提供纸质发票
- 申请渠道:学习平台"我的订单"→"发票申请",填写发票抬头、税号、邮箱等信息
- 开票时效:申请后1-3个工作日发送至预留邮箱,发票一经开出不予作废(信息填写错误需自行承担)
四、补学规则与特殊情况处理
4.1 补学年限与要求
补学流程:登录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 选择"补学报名" → 选择需补学的年度 → 缴费 → 学习 → 考核 → 成绩上传,补学考核标准与当年继教一致。
4.2 特殊情况免学/缓学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人员可申请免学或缓学:
- 2026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书(可免当年继教,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 2026年参加会计专业学历教育(凭学籍证明免学,学分按学制折算)
- 因病、孕、残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学习(可申请缓学,缓学期限最长6个月)
申请流程:填写《曲靖市会计继续教育免学/缓学申请表》(可从财政局官网下载)→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属地财政局审核(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攻略
信息采集是参加继续教育、报名职称考试的前提条件,曲靖市会计人员需完成云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5.1 采集对象
曲靖市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均需完成信息采集。
5.2 采集入口与流程
官方采集入口:https://ausm.mof.gov.cn/index/ → 选择"云南省" → 注册/登录 → 填写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审核。
5.3 曲靖本地采集特殊要求
- 工作证明:无工作单位人员可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承诺书,或委托社区/街道出具证明
- 跨省调转:从省外调入曲靖的会计人员需先在原属地完成信息转出,再在曲靖提交调入申请(需提供原属地财政局出具的调转证明)
- 审核时效:曲靖市财政局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会明确标注原因(如材料不清晰、信息不符等)
- 信息更新: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需在30天内登录系统更新
5.4 常见采集问题解决
问题1:无工作单位审核不通过? → 提交曲靖市户籍证明/居住证+《无工作单位承诺书》(财政局官网下载),或委托当地会计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问题2:材料上传失败? → 确保图片格式为JPG/PNG,大小不超过2M,清晰可辨(建议使用扫描仪或高像素手机拍摄)。
问题3:跨省调转失败? → 联系原属地财政局确认转出信息是否完整,曲靖市接收电话:0874-3123457。
六、曲靖会计职称考试与评审指南
6.1 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2026年曲靖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考试时间分别为2026年5月、9月。
报名条件:除满足全国统一报名条件外,曲靖市要求报名人员需完成报名前最近一个年度的继续教育,且信息采集审核通过。
备考支持:曲靖市财政局联合授权网校提供本地专属备考资料(含历年真题、考点解析、曲靖本地考情分析),报名继教的学员可免费领取。
6.2 高级会计师评审
曲靖市高级会计师评审需满足以下本地要求:
- 继续教育:评审前需完成近5年(2021-2025)的继续教育,且每年学分不少于90分
- 业绩材料:需提供曲靖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 线下答辩:评审环节增设线下答辩(曲靖市财政局组织),主要考察本地会计实务处理能力
- 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在曲靖市财政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发证
七、曲靖本地会计实操干货
7.1 曲靖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流程
曲靖市小微企业(年销售额500万以下)增值税申报采用"简易申报+一键申报"模式:
-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yn-n-tax.gov.cn/)→ 选择"曲靖市" → 增值税申报
- 系统自动提取开票数据(金税盘/税控盘需先抄报税)
- 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月销售额≤10万/季≤30万免征增值税)
- 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一键申报" → 提交 → 扣款(如有应纳税额)
7.2 曲靖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要点
曲靖市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心核算要点:
- 双基础核算: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
- 专项资金管理:曲靖市财政专项资金需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年末需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 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按曲靖市财政局统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