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6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官方指南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湖南会计信息采集服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及《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省财政厅决定在2026年度继续推进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工作。本次信息采集覆盖湖南省14个市州(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及所辖全部区县市,旨在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管理,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一、信息采集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数据标准,全面采集湖南省内会计人员基础信息、专业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等,建立全省统一的会计人员信息库,实现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通过信息采集工作,为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才选拔、先进评选等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为用人单位查询认证会计人员诚信记录提供便利。

二、2026年度继续教育安排

    继续教育时间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期2个月),逾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影响后续职称报名、信息采集审核等事项。
    学分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课程费用:湖南省会计继续教育课程费用统一为120元/人/年,团体报名可享受优惠政策(三人8折,五人5折)。补学往年继续教育费用按对应年度标准执行,2023-2025年补学费用均为100元/年。

三、信息采集对象及范围

    湖南省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需参加信息采集:
    (一)在湖南省内各类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均属于会计人员范畴。
    (二)在湖南省内从事非会计工作,但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三)无工作单位人员:未就业、自由职业、待业等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可凭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学历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信息采集,无需挂靠任何单位,我中心可提供全程指导服务,确保采集审核通过。

四、采集方式及操作流程

    采集方式:采用"网上采集、后台审核、属地管理"的方式,会计人员登录湖南省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进行线上填报。
    操作流程
    1. 注册登录:首次采集人员需先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2. 信息填报: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3. 材料上传: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无工作单位无需上传)等扫描件;
    4. 提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周期一般为3-5个工作日;
    5. 审核查询: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按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6. 信息更新: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工作单位变动、学历提升、资格取得等),应在30日内登录系统进行更新。

五、各地市州采集特色要求

    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采集审核时间为提交后3个工作日,需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无工作单位除外);
    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渌口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采集需提供属地居住证明,审核周期5个工作日;
    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采集支持线上电子签章,无需纸质材料;
    其他市州采集要求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联系我中心获取专属指导方案。

六、职称报名相关要求

    初级会计职称: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无工作年限要求,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得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2年;硕士学位满1年;博士学位可直接报名;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直接报名;
    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报名不成功的人员,可联系我中心分析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包括工作年限认定、学历认证、属地证明等方面的协助。
我们的服务优势
  • 全程一对一指导:专业顾问全程跟进,解决信息采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 无工作单位解决方案:无需挂靠,合法合规完成信息采集
  • 审核不通过兜底:承诺采集审核通过,未通过全额退款
  • 继续教育一站式服务:购课、学习、考试、成绩查询全程代办
  • 职称报名协助:解决报名年限、属地、材料等各类报名问题
  • 团体报名优惠:三人8折,五人5折,企业批量办理更省心
  • 补学服务:支持2020-2025年继续教育补学,快速完成学分认定
  • 发票申请:免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持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

七、重要提醒

    1. 未参加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报考会计职称考试、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参加继续教育及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2.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常住地行政区划(具体到县市区级)进行采集;
    3. 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人员可免费补考,补考次数不限,直至合格为止;
    4. 完成继续教育后,可登录系统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5.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会计处0731-85165793;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731-84900076;我中心服务热线:13287769552(同微信),服务专员QQ:1792786793,微信:bjr369,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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