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及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财会〔2026〕11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已于近期完成升级改造,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对信息采集项目和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全省2026年度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按照《通知》最新要求,我省2026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明确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中,军队单位会计人员不在我省采集范围,仍按照军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26年采集范围新增了“会计核算外包服务人员”类别,此类人员需按照实际服务属地原则完成信息采集,填补了以往外包会计人员管理的空白。

二、采集属地化原则及各区县执行细则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 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完成信息采集,若工作单位为省属企业、中直单位且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等核心区域的,直接通过省财政厅端口完成采集;区县属企业人员需通过所属地财政局端口采集(如哈尔滨市香坊区、松北区、呼兰区等)。

2. 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采集,如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财经学院等高校学生,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松北区完成采集;齐齐哈尔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等高校学生在对应地市完成采集。

3. 其他人员(非在岗、非在校):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采集,常住地采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租房备案证明。

哈尔滨市各区县采集端口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其他地市核心采集提示:

三、2026年信息采集方式及操作要点

2026年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程实现“无纸化、线上办、秒审核”(部分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入口路径:会计人员需通过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2026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专属入口注册/登录账号,相较于2025年,2026年系统新增了“账号找回一键核验”功能,可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快速找回账号。

2. 信息填写:按照操作指南填写基础信息、学历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工作信息等,2026年新增“会计工作年限自动核验”功能,系统将通过社保、个税等数据自动核验工作年限,无需手动上传证明(特殊行业除外)。

3. 材料上传:需上传的核心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清晰无遮挡);②工作证明(在岗人员,系统可自动生成模板,单位盖章后上传)/学生证明(在校人员)/居住证明(其他人员);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可查的无需上传,系统自动核验);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可直接上传)。

4. 审核流程: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时限为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会计人员可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实时查询采集状态。

5. 调转办理:①省内调转:直接在系统内提交“所属地变更”申请,上传工作调动证明,审核通过后即时完成调转;②跨省调转:2026年全国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平台已正式开通,黑龙江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可直接通过系统提交跨省调转申请,无需线下盖章,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同步。

四、2026年会计继续教育与信息采集的关联要求

2026年我省将信息采集完成状态作为继续教育登记的前置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初次采集时限: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在取得证书后1个月内完成初次采集;②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在入职后1个月内完成初次采集,逾期未采集的,将影响后续继续教育登记。

2. 信息变更时限:已完成采集的人员,若信息发生变化(如工作单位、学历、资格证书等),需在变化后1个月内完成变更,2026年系统新增“信息变更提醒”功能,将通过短信提醒人员及时更新信息。

3. 继续教育登记:完成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后,系统将自动完成登记,无需手动申请,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核验不通过的人员,无法完成继续教育登记

五、2026年信息采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针对2026年采集过程中会计人员高频咨询的问题,现集中解答如下:

问题1:身份证照片上传后提示“核验不通过”怎么办?
解决方案:①确保照片清晰,无反光、无遮挡;②确认身份证在有效期内;③若为异地办理的身份证,需额外上传户籍证明;④可联系属地财政局窗口协助人工核验。

问题2:工作年限核验不通过如何处理?
解决方案:①检查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填写的工作单位是否一致;②若为灵活就业会计人员,需上传劳务合同/服务协议;③线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属地财政局窗口申请人工核验。

问题3:2025年已采集信息,2026年是否需要重新采集?
解决方案:无需重新采集,但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系统核对信息,补充阅读并同意《2026年会计人员信息真实性承诺函》,信息无变化的点击“确认无误”即可,信息有变化的及时完成变更。

问题4:采集完成后发现信息错误能否修改?
解决方案:审核通过前可随时修改;审核通过后,需提交“信息更正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修改,身份证号、姓名等核心信息一年仅可修改1次

六、2026年会计职称报名与信息采集的关联规则

2026年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报名将直接调取信息采集数据,未完成采集或信息不符的人员将无法报名,具体规则如下:

1.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系统自动核验采集信息中的“学历信息”“户籍/居住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缴费,2026年初级报名新增“属地核验”,非黑龙江省采集人员无法在我省报名。

2. 中级会计职称:系统自动核验“工作年限”“学历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工作年限以采集系统中的社保/个税数据为准,无需手动提交年限证明,2026年中级报名取消“现场审核”环节,全程线上核验。

3. 高级会计师:除基础信息核验外,还需核验“会计工作业绩”“职称评审信息”,采集系统中需完整填写业绩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承诺函签署要求:所有采集人员均须阅读并同意《2026年会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承诺函》,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2026年系统升级前已在库的人员,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系统补充签署承诺函,逾期未签署的,账号将被冻结。

(二)账号冻结与解冻规则:2027年1月1日起,我省系统将对以下人员账号予以冻结:①未签署2026年承诺函的;②信息核验不通过且未补正的;③所属地不符合采集原则且未办理调转的。冻结状态人员无法查询个人信息、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报名会计职称考试,但可登录系统完成信息补正/调转,审核通过后即时解冻。

(三)数据清理规则:截至2027年12月31日仍处于冻结状态的人员:①有2024-2026年任意一年继续教育记录的,维持冻结状态,补正信息后可解冻;②无2024-2026年继续教育记录的,视同未从事会计工作或不属于我省采集范围,账号及相关数据将作删除处理,如需重新采集需按初次采集流程办理。

(四)信用档案建设:2026年系统新增“会计人员守信/失信信息采集模块”,将采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逾期未完成采集/变更、继续教育造假等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失信记录将同步至全国会计人员信用档案,作为单位任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守信人员将享受“审核绿色通道”“继续教育减免学时”等激励政策。

(五)服务保障:各地财政部门已开通2026年信息采集专属咨询热线(哈尔滨市:0451-12345转财政会计科;齐齐哈尔:0452-12345转会计管理科等),同时提供“线上人工协助”服务,会计人员可通过黑龙江省会计网公众号预约人工协助,解决采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0日

八、2026年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报名常见问题

问题1:2026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是否有变化?
解答:2026年初级报名条件无核心变化,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要求”,但新增“信息采集完成且核验通过”前置条件,未完成采集的人员无法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5日-24日,考试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17日。

问题2:2026年中级会计职称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解答: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标准:①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博士学位,无工作年限要求;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工作年限要求。2026年系统将通过社保数据自动计算工作年限,无需手动证明。

问题3:2026年高级会计师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解答:除基础信息外,需准备:①学历/学位证书;②中级会计职称证书;③会计工作业绩证明(需包含工作岗位、主要职责、业绩成果等);④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公章);⑤继续教育完成证明(2023-2025年)。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6日-28日,考试时间为2026年9月8日。

问题4:职称报名照片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解答:2026年职称报名照片要求为“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像素295×413,格式JPG/JPEG”,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黑龙江省会计网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重新上传,工具可自动调整尺寸和背景色。

九、2026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常见问题

问题1:2026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时长是多少?
解答:2026年我省继续教育总学时为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相较于2025年,公需科目新增“数字经济与会计转型”“会计职业道德提升”两门必修课。

问题2:2026年继续教育可以补学2025年及之前的吗?
解答:2026年可补学2023-2025年的继续教育,补学通道开放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及之前的补学通道已关闭,无法补学。补学流程与正常学习一致,完成后系统自动登记。

问题3:哪些人员可以免学2026年继续教育?
解答:①2026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需上传证书截图,系统自动核验);②2026年通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任意一科考试的人员;③2026年参加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教育的在校学生(需上传学籍证明);④其他符合财政部免学条件的人员。免学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无需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