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会计初级人员换证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贯彻落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定于202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属地原则陆续组织《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即将到期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持证人员可访问安徽会计管理平台(www.ahkj.gov.cn),登录“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登记”栏目查询证书有效期情况。凡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人员,均应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二、换证时间
持证人员应当在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常态化受理换证申请,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办理造成延误。
三、换证流程
(一)登录安徽会计管理平台(www.ahkj.gov.cn),点击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证书申请须知”。
(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奖励信息等内容。
(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初级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六)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换发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 《安徽省会计初级人员基本信息表》;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换证时若存在未完成年度,需通过安徽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补学相应课程。合肥、芜湖、蚌埠、安庆、阜阳等16个地市的会计人员均可在线完成学习,成绩合格后自动登记至会计人员档案。如对继续教育学习安排、信息采集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华文教育咨询中心获取学习进度管理与政策指导服务,电话13287769552。
六、相关要求
证书换发是会计管理机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时间跨度长、审核任务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注意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广大换证人员要认真填写基础信息并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于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办理。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