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德令哈会计继续教育 |
平台:青海会计信息 来源:青海财政网 时间:2023-02-15 阅读量:230125次 |
青海省德令哈市2024年会计培训继教学习开始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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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局要求,本市采用新华会计网进行学习,培训报名服 |
务,网上完成学时,网校网上考核办理工作,由老师办理, |
一对一的指导培训,远程授课培训,帮助学员完成90学分, |
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完成后系统自己审核成绩单。 |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会计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市、州财政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决定,进一步转变政 |
府职能,加强对会计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培训记 |
账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对《会计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 |
令第2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会计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并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现转发给你们, |
请提前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强化会计记账管理。 |
同时,为了进一步优化会计记账机构管理流程,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财政部组织开发了“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于5月1 |
日在全国统一启用,请各地按新办法全面梳理和摸清现有会计记账管理机构基本情况,为信息及时录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业务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 |
2019〕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10年6月1日印发的《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 |
法》(青财会字〔2010〕889号)同时废止。 |
会计继续教育证调转如何办理? |
问:会计继续教育证调转如何办理? |
答: 一、持证人员申请调出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
1、调入外地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 暂住地证明)。 |
2、登录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栏目填写“调出申请”并打印一份。 |
3、继续教育证(原件)。 |
4、学习复印件一份。 |
5、凡持有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了您的会计信息准确无误,请提供资格证复印件,以便一并更新您的会计信息内容。 |
6、委托他人办理调出手续时,需由委托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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