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会计继续教育 |
平台:天津会计信息 来源:天津财政网 时间:2023-04-02 18:45 阅读量:230125次 |
天津市河北区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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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学习,网络课程考核,全部由我们 |
老师一对一的进行远程指导,帮助大家完成今年度会计继续 |
教育课程。 |
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补考进行中 |
,往年补考需要进行网上报名,补考报名费80元每年,对于 |
不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会计证不能进行调转,不能进行职称 |
考试报名,多年不参加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证作废处理。 |
天津市网上继续教育课程由东奥会计在线、正保会计 |
网校和新华会计网共同提供,学员可任选一个教育机构的课 |
程学习。从2024年1月1日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能少于90学分。 |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一、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职责的划分 |
根据32号令第六十二条“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持有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按照现行监管体制,比照本办法管理”的规 |
定,市财政局作为上述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和增资行为。市级行政主管 |
部门、市管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市管国有文化企业(以下统称一级单位)比照“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所属(投资)各级子企业 |
的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管理,并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所属各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
一级单位要严格规范落实32号令及本通知有关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所属(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防范 |
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不得自行下放审批权限。 |
二、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补充要求 |
(一)对于按照规定以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代替专项审计报告实施股权转让的,其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应当与年 |
度审计报告基准日保持一致。 |
(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一级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在办理国 |
有资产交易事项时应按规定提供市财政局颁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
(三)产权转让确需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的,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由一级单位在信息披露前填报《企业产权转让受让方 |
资格条件备案表》(见附件1),报市财政局备案后方可进行信息披露。 |
(四)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在产权交易机构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一级单位应督促转让方到原挂 |
牌交易机构办理终止交易手续。若继续转让,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
(五)企业增资扩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即择机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开始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时间不 |
得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履行资产评估备案手续后的信息披露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关于领取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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