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委办局,市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县区财政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2018—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培养适配区域发展的高素质会计从业人员,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云南省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服务指引如下:
昆明市会计继续教育政策要点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026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结合昆明本地发展需求,新增跨境财税、RCEP会计实务等特色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包含网络课程、备案面授课程等,学分完成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资格管理、职称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全市各区县统一执行标准,年度学分登记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一、继续教育服务对象
昆明市辖区所有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书人员,及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备案人员。2026年结合本地发展规划,提供特色学习内容咨询服务,助力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90分(公需30分+专业60分)。
二、昆明市各区县服务指引
华文教育提供全流程线上咨询服务:信息采集协助、历年学分补学咨询、职称考试咨询、记账备案咨询。一对一服务咨询,联系电话13287769552(同微信)。
三、2026年初/中/高级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网络培训:正规会计网校学习渠道咨询,东寺街东陆大厦6楼可提供学习卡相关咨询,电话64198857。
(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五华区、盘龙区常态化开展课程学习。
(三)学分折算: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发表专业论文等,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分。
四、高级会计师学习咨询服务
2026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新增数智化财务与战略风险管理相关学习内容,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划。我们可提供学习规划、评审材料整理咨询服务。
五、相关说明:继续教育完成记录是会计人员资格管理、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请相关人员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分登记。未按时完成的,将影响后续资格相关业务办理。
附件:昆明市2018-2026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说明.doc ⏬ 下载
昆明市财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