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要求,2024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面授两种形式,以网上培训为主。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培训形式。网上培训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必学课时不少20学时),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
1、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的。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的。
3、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习教育的。
根据省财政厅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培训内容:
(一)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企业理财、会计法知识讲座、办税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其中,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为必选内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是:财政政策与财政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会组织、医院、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工会组织、医院、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会计技能和综合素质,达到下列目的和要求:
(一)了解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人员执业能力;
(二)学习、掌握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三)熟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培养会计人员制度建设能力。
培训管理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承担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培训业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对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培训,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公示,并取消其培训资格。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会计信息发布渠道,把继续教育的规定、内容、时间、要求、培训单位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为会计人员了解有关信息提供方便。
(二)各单位负责人应当本着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支持并合理安排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提倡选题的开放性、主体的参与性、学习的交互性。培训机构要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参训学员学有所获。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听取学员意见,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各级财政部门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暂停其办理证书调转、变更以及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资格,取消当年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资格,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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