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无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90学分)实施细则

经过2026年全国会计专业继续教育政策调整,无锡市统一执行90学分制继续教育要求,课程分为专业课和公需课两大类,两类课程学分不可互抵,是会计人员职称评审、资格审核的核心依据。随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无锡作为苏南经济核心城市,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出更高要求,除专业能力外,公需课涵盖的国家经济政策、区域发展战略等内容,更是贴合无锡本地产业升级、企业发展的核心需求。

无锡市明确要求,公需课需修满30学分,专业课需修满60学分,仅完成单一类别课程无法通过年度继续教育考核,也将影响后续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的报名与评审工作。针对无锡会计人员普遍反映的“工作忙、操作不熟悉”等问题,我中心可提供信息采集、课程选择、在线学习、考试通关一站式服务,即使无工作单位,也可协助完成信息采集所需的单位证明材料,确保顺利完成继续教育。

一、信息采集与继续教育对象(无锡各区县全覆盖)

无锡各区县服务范围

梁溪区(中心城区,会计机构集中)
滨湖区(经开区,高新企业会计需求高)
惠山区(制造业会计为主)
锡山区(商贸/物流会计特色)
新吴区(外资企业会计服务)
江阴市(县域经济会计需求)
宜兴市(文旅/陶瓷行业会计)

信息采集对象:(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正高级)的无锡本地人员;(二)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无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核算、收入/费用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人员,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总会计师均纳入采集范围。

继续教育对象:无锡市范围内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在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2025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补修对应学分。其中,江阴、宜兴两地会计人员可参照市区标准执行,无需额外提交属地材料。

二、2026年继续教育时间安排(无锡专属)

为保障无锡会计人员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习,2026年度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学分登记截止至2027年1月30日)。需特别注意:无锡市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审核、高级职称评审将严格核查近3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梁溪、滨湖等中心城区审核标准与省级要求保持一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贴合无锡产业特色)

继续教育内容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结合无锡“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方向,课程设置更贴合本地需求:

公需科目:涵盖法律法规、长三角经济发展战略、无锡产业升级政策、职业道德、数字技术应用等基本知识,重点解读《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无锡落地细则。

专业科目:针对无锡不同类型企业(制造业、外资企业、商贸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分类设置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税优惠(如无锡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会计信息化等课程,具体包括:

《布局诚信建设,会计需慎行》(10学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解读(9学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10学分)、《无锡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解读》(8学分)、《人工智能在财税领域的应用》(2学分)等,学员可根据自身岗位(如制造业会计、外贸会计)选择适配课程。

四、学习流程及官方网校选择(无锡指定)

无锡市财政局指定3家网校开展线上培训,无锡会计人员可任选其一,无需属地备案:

1.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http://ce.esnai.net/c/accwuxi/

2. 北京华夏金财教育:http://www.hxacc.com/jixujiaoyu/index wuxi.html

3.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https://wuxi.dongao.com/

五、培训流程及考试规则(无锡本地化说明)

1. 登录网校→阅读无锡地区“重要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手机号、无锡所属区县、职称及单位性质)→完成信息采集核验→选择适配课程→付费(支持支付宝/微信/网银)→申请发票→在线学习(每30分钟需答题续学)→完成90学分→参加在线考试。

2. 考试规则:满分100分,60分合格,共3次考试机会;3次不合格需重新购买学分学习,考试成绩由网校同步至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无锡节点),无需线下办理确认手续。

六、无锡各区县特殊说明

江阴、宜兴两市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学分将自动同步至属地财政系统,无需额外报备;梁溪、滨湖、新吴等区的外资企业会计人员,可选择“外贸会计专项课程”抵扣对应专业课学分,更贴合岗位需求。

以上为2026年度无锡市会计继续教育核心细则,学员可根据自身所属区县、岗位类型选择适配课程。因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无锡市财政局官方通知为准,或联系我中心获取本地化解读(微信:bjr369,电话:13287769552)。

(本文由华文会计在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