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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24年度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公示 |
平台:华文会计继续教育 来源:安徽会计网 时间:2024年2月16日 阅读量:97685次 |
蚌埠市2024年度加快
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公示 |
按照《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38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发改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2019﹞712号)、《蚌埠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通知》(蚌发改地区﹝2019﹞18号)和《关于申报2024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蚌发改地区﹝2019﹞94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县区初审,共有30个项目申报2024年皖北贴息资金。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有关银行等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复核,拟遴选丰顺工贸徽粮农副产品检测及食品研发交易中心项目、虹泰磁电年产6000吨高档永磁铁氧体瓦型磁体生产项目等15个项目为2024年度皖北贴息支持项目,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在贴息年限内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等条件,遵循以下原则确定资金切块方案:
1、亿元以下制造业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按上限给予60万元贴息。
2、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按比例核减实际支付利息。
3、单个项目使用银行贷款不超过总投资的80%,超出部分按比例核减。
4、除按照上限贴息的项目外,以认定利息为基数按52%-55%的比例进行贴息资金切块。
现将项目及资金切块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对公示项目有疑义的,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反映(工作日上班期间受理),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对于匿名反映原则上不予受理。同时,对反映事项、受理反映情况以及与反映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日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6日
市发改委监督电话:3125287
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048852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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