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厅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的相关要求,不断夯实预算管理工作基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24年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75亿元,支出进度55.42%,同比增加18.66亿元,增速9.92%,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指导目标199.90亿元(增速6.3%)6.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列全区第6位,与上月持平;增幅列全区第8位,比上月前移3名。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支出管理工作。市旗两级财政部门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将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共同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5月份以来市财政局提请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关于批转2024年1-5月财政预算支出进度情况报告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支出目标和任务,压实支出责任,从政府层面积极推动旗市区和各部门做好加快支出进度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包保包联制度,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继续跟进包保包联督导联动机制,发挥局内包保包联责任,年初以来组成11个督导组赴12个旗市区进行定期督导,密切关注旗市区支出进度,指导旗市区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科目和部门,帮助旗市区及时解决支出预算执行中的实际困难,对个别旗市区财政收入增幅缓慢、库款紧张的状况,提前调拨专项资金,提高旗市区应对风险能力,促进旗市区加快支出预算执行,提高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既要把钱“及时花出去”,更要把钱“花好”。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按日动态监测支出进度。为确保完成上半年自治区量化支出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从5月份开始对各科室、各旗市区及本级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完成情况实行按月定期通报制度,对6月末、9月末、12月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完成情况采取按日通报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从而督促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对6月份支出完成情况通过微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按日动态监测支出情况,加强支出执行情况分析,使旗市区和预算单位牢固树立支出责任意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完善局务会制度,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年初以来市财政局继续完善局务会制度,通过每周局务会,听取各业务科室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年初预留科室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情况,同时多次布置不同形式的表格,动态掌握支出运行情况。已拨付下达的资金继续督促,跟踪落实,加快形成实际支出。未能分配下达的,继续认真梳理,逐项排查清理,主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跟踪项目进展,督促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尽快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确保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率。同时继续加强督促落实,指导旗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强力推动,迅速行动,加强各环节的预算执行管理,全力以赴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通过市旗两级财政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尽快扭转我市财政支出进度不理想的局面。
五是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项目。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预拨和清算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时足额安排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社保资金,对上述民生项目、补贴支出以及应急性支出,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及时申报用款计划,着力加快农林水、节能环保、生态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经济建设重点领域,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确保及时拨付资金,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民生改善成效。
六是进一步健全支出进度奖惩制度,促进提高支出效率。采取严厉的奖惩制度。对预算支出进度落后且工作不力的市本级部门,特别是排名后15位的市本级部门,申请追加各项经费时,结合当前预算支出进度统筹考虑,当年一般不再办理追加预算经费,并适当压减当年和以后年度预算。对旗市区支出进度完成情况,综合考虑今年支出预算管理工作,按照上半年支出完成情况考核通报,实行严厉的奖惩制度,对排名前三位的旗市区进行奖励,同时对排名后三位的扣减当年转移支付。完善约谈制度。对每月支出进度通报中排名后3位的旗市区、后15位的市本级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作出说明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由市财政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并报请市政府约谈相关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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