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有关情况的调研要求,我地县开展了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票据使用、范围、管理等情况的调研工作。
一、历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发放、领用、结存情况
2014--2024年阿勒泰地区财政局库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4200本,发放县(市)1000本,截止目前库存为3200本;县(市)财政部门库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4481本,发放各乡镇农经部门1007本,截止目前县(市)财政部门库存3474本。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使用范围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主要由各乡镇农经站领用,各村委会在各乡镇农经站领用票据。主要使用范围:各行政村上缴的村集体收入(主要是土地承包费、村集体土地征迁款)、村级经费(主要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补助款)、村委会接收的帮扶款等。
此外,近年来为了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较多,合作社领取扶持资金时向付款单位开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收取的款项管理
(1)村集体。当前地区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账务处理均由乡农经站代为管理。各村委会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收取的村集体收入、村级经费、帮扶款由村委会开会讨论决定用途,形成会议记要,连同支付票据、明细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批后支出,由村民理财小组监督。
(2)合作社。各专业合作社收取的专项扶持款由专业合作社根据资金性质、用途使用,并形成会计档案。
四、阿勒泰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
农村经济组织包括村集体组织、个人(多人)成立的专业合用社。
农村合作社主要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以供销社生产加工基地为依托的专业合作社。第二种类型:以供销社农副产品流通企业为龙头的专业合作社。第三种类型:供销社扶持和引导种植、加工企业或大户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第四种类型:以供销社经营的骨干商品为龙头与经销户和农民联合创办的专业合作社。
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批复及管理机构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称社会信用代码证)。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为农业局。
六、农村专业合作社使用收据开具的项目
合作社开具的项目主要有:中央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资金、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疆外引进肉用生产母牛补助款、助残创业资金、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自治区短平快专项资金等。
七、建议
一是建议自治区出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使用范围,以规范管理收据。
二是专业合作社使用收据是否符合规定,缺乏明确规定,而且合作社用票量小、合作社成立销户较为频繁、账务管理不规范、票据核销间隔长等,不利于票据管理。建议自治区出台规范票据管理的制度办法,明确由乡镇财政所代开方式解决其用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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