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群:本系统适用于全疆具有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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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疆县乡财政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财政资金管理缺位,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根据自治区党委和陈全国书记的工作指示,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实行“三结合”工作模式(在村级组织实行“升国旗、宣讲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资金”三项工作相结合),把惠农政策和惠农补贴工作做好。 “三结合”模式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创新举措,将党的政策、中央的关怀直接覆盖至基层群众,是新时期推进新疆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新手段、新方法。 此项工作经财政部办公厅信息处总结提炼后,将有关表述调整为:“提升责任意识、宣讲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资金”,进一步促进我市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不断拓展思路措施,打造工作亮点,为举一反三开展工作提供了空间和潜力。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各区县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效果。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全面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并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实行“提升责任意识、宣讲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资金”三项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挥好村级组织升国旗活动这一平台,每周一升国旗活动结束后,由包村乡镇领导、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共同向村民宣传惠农补贴政策,公开当次享受补贴资金的群众名单、发放范围和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委会以现金形式向村民发放。 乌鲁木齐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结合”工作的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加强乡镇、村(社区)等基层政权的管理,做好升国旗环节的群众组织管理工作,各村级组织提前一周公示下周需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情况。 各级农牧、民政、扶贫、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各项惠民政策,梳理测算数据,审核发放范围和人员名单,强化各项基础工作。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对于适合现金发放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现金形式发放。 实施政策、程序、范围、资金公开,健全举报、查办和反馈机制。公布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对虚报、瞒报、冒领、代领、挪用、私分、扣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三结合”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预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县乡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以“三结合”工作模式为抓手,认真履行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审批及发放制度,确保头寸充足、资金安全。 深入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工作,牵头分类制定针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惠民政策宣传手册、传单等资料,发放至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推进政策宣讲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充分发挥部门职责,重点针对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白条抵库、实物抵顶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专项问责工作,对县乡财政资金实施分层分类监管,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各区县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效果。天山区以“三结合”工作方式向乌拉泊牧场村民发放草场补偿费200万元,直接受益牧民405人。 沙依巴克区不断扩大“三结合”方式受益范围,除惠农补贴资金外,将包括城乡低保、高龄补贴、蔬菜生产综合补贴等惠民资金纳入工作范围,受益人群扩大至全区范围,目前已发放各类惠民资金1300余万元,受益人数5700余人。 水磨沟开展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达坂城区坚持“一个实现、两个不变”原则,“实现惠民补贴资金通过“三结合”方式发放,所有适合通过现金形式发放的惠民资金必须应发尽发,原有惠民补贴资金的拨付方式不变,基层群众享受惠民补贴资金的渠道不变”,推进“三结合”工作亮点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