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24年“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
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供销社:
根据省财政厅、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建省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9〕29号)、《关于下达2024年“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18号)及我市2024年度供销合作社工作部署,经对各县(市、区)供销社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现将2024年省、市“新网工程”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0万元)、“惠农工程”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万元),合计410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请你们认真督促本地项目抓紧施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项目单位要将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及时向属地供销社反馈,项目完成后要形成项目建设报告报属地供销社和财政局,并抄送市供销社和财政局。省、市将择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回头看。
附件:1、2024年省、市“新网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4年省、市“惠农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6月13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2024年省市新网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doc
·附件2:2024年省市惠农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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