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通知》(闽财库[2019]2号)精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市财政局在完成2024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第一、二阶段改革目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2024年第三阶段工作的开展,并做到“三个实现”有效促进市级改革全面实施:
一是实现农行直接支付电子化及其与清算银行的资金清算电子化;
二是实现建行、农行、中行授权支付额度电子化;
三是实现建行、农行、中行柜面业务和自助柜面业务电子化。
同时,为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对剩余市直预算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至此圆满完成市直所有需改革单位(155个)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目标任务。
国库支付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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