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莆田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19〕3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至10月底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了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2024年全市财政投入检查力量40人次,共检查38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完整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检查也发现一些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需要加以整改和完善。如: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挤占财政专项经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审核把关不严、账表不一致等问题,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单位24户,违规问题金额1968.77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依法下发检查报告书和处罚决定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进行调账、追缴财政资金和罚款等处理处罚。已处理处罚单位14户,追缴财政资金1154.57万元,补缴税款8.62万元,处以罚款0.5万元。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层次和效果,逐步完善法制规范、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监督高效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服务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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