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省农发办《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农综办〔2019〕45号)要求,以及省农发办对示范平台创建项目工作的具体要求。建宁县农发办、财政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已审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际情况认真修编了项目实施方案。即建宁县年产1016吨杂交水稻良种加工仓储新建项目实施方案、建宁县年产80吨冻干莲子加工新建项目实施方案、建宁县年产3000吨软包装即食笋加工新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将上述项目的县农发办和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上报省农发办(详见附件)。
附件:1.三明市202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平台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情况表
2.建宁县年产1016吨杂交水稻良种加工仓储新建项目实施方案
3.建宁县年产80吨冻干莲子加工新建项目实施方案
4.建宁县年产3000吨软包装即食笋加工新建项目实施方案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7日
(联系人:黄开亮 电 话:0598-8220336)
附件下载
附件1:三明市2024年度农业综_.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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