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聊城市会计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
平台:山东会计学会网 来源:财税局(地方税务局) 时间:2024年2月16日 阅读量:97685次 |
关于做好2024年聊城市
会计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会计记账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会计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会计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会计记账许可证书换发工作
(一)换证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会计记账资格,从事会计记账业务,持有效会计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
(二)换证时间
此次市直换证工作开始时间为5月20号(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开始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旧版证书于7月1日作废。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会计记账机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直接领取新版会计记账许可证书。
(三)换证办法
会计记账机构请登录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点击“会计记账机构入口”。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点击“注册”按钮登录系统,点击“补发/换发证书申请”,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后,到本辖区财政局办理换发新版会计记账许可证书。各县(市、区)财政局登录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点击“财政部门入口”。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点击“注册”按钮登录系统,点击“补发/换发证书确认”。详情请查阅《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会计记账机构操作手册》(附件1)和《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财政部门操作手册》(附件2)。
二、会计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备案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记账资格的会计记账机构。
(二)备案时间及办法
2024年4月28日前通过“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会计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会计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向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三)根据年度备案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应形成本地区会计记账机构发展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地区会计记账机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证书换发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于2024年6月底前报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卢璐
地 址:聊城市财政局1009房间
邮 编:252000
电 话:0635--8681098
电子邮箱:lckjk@126.com
附件:1.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会计记账机构操作手册
2.全国会计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财政部门操作手册
聊城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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