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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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平台:江苏财政厅 来源:江苏会计网 时间:2023年2月16日 阅读量:97685次
镇江市关于开展2022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不断提高我市会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取得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学习方式
2022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在线考试的形式。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首先需登陆学习系统,登陆后学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学习年度和以前补学年度计划,选择后可以采用网银激活或者学习卡激活两种方式。网银激活由学员自行在网上缴费进行,学习卡激活可由学员在各培训点完成现场报名购买学习卡后进行。学员可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或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 (http://zjkj.edufe.cn)进行“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网络培训服务电话:4000-100-999(免长话费)。培训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内收取。网上报名的考生如需交费凭证可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对应的报名点领取。
三、学习时间
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3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0日结束,现场报名时间在此范围内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名点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休息,网络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进行。
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并需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员要求不少于90学分的培训内容,其中网络课程学习占20课时,机考占4课时。学员需修满规定学时后(必修课最低要学满14个课时,剩下的6个课时可选择必修课也可选择选修课。)方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选必修课内容。
2022年度镇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内容增加了以“加强信用联动奖惩,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为主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讲座和“谨防QQ诈骗,保障资金安全”的相关课程,贴合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相关防范意识。该两门课程为今年继续教育的必选课程,每位学员的学习系统将默认选择这两门课程。其余学分的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自选。
关于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成绩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的方式,即既有学习过程的考核也有最终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平时成绩 (随堂随练)* 40% +机考成绩 * 60%
五、在线考试
参加今年镇江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完成学习后自行进行在线机考。学员学习的课程满足总课时达到20课时,必修课达到14课时这两个条件后,学习平台课程学习界面上方出现“考试”按钮,点击后即可进入考试页面。
考试过程中学员正常作答考卷,提交后即会显示考试成绩。
学员可自行安排考试时间,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然未通过者,视同未完成该年度继续教育,缴费不予退还,需重新激活当年度继续教育。
学习平台向学员提供自行打印合格记录功能,学员在考试通过后可以用平台新提供的打印功能在本地打印合格记录。学员按要求完成作业和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可打印保存继续教育学习通过记录(二维码形式,请打印于A4纸保存)。
六、免试管理
凡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持证人员,报名完成后,需完成规定学习课时,可以不参加网上在线考试。网上学习结束后,可于本年度继续教育结束后,于2022年1月15日后自行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七、工作要求
(一)各辖市负责本地会计人员的考试工作(报名点地址附后)。报名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通过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四)各地财政部门应督促和引导会计初级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积极做好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换发及档案管理工作。
(五)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要及时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相应信息导入管理系统。
八、抵免条件
符合《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抵免条件,可持有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至会计继续教育证所属地区的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镇江市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点一览表

报名点名称(发证机关)

报名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正东路10号(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解葆青

84405972,84400079

京口区财政局

京口区会计服务中心(镇江市南门大街环球大厦6楼)

仇明星

85035437

润州区财政局

润州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镇江市中山西路103号檀香园附近)

唐茜

85631298

丹徒区财政局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地址:丹徒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张莉莉

88992002

镇江新区财政局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1325室

马美霞

80822936

丹阳市财政局

丹阳市行政中心主楼B4025房间

钱战浩

86923289,86519057

句容市财政局

句容市财政大楼1楼(句容华阳东路16号)

吕夏琳

87264654

扬中市财政局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扬中市明珠大道509号)

曹必祥

88321574


镇江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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